时间:2023/4/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公车私用、违规领取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端午节将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的力度也在加大,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决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央纪委通报查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江西1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栏目,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起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有一起与江西有关:

江西省都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汪龙福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年7月15日至9月14日,汪龙福使用由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共计1.8万余元供个人使用。年3月,汪龙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5起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物化探院副院长(副科级党员,主持工作)石宇私设“小金库”、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年2月至年6月期间,石宇通过虚构搬运费、民工费、多报项目伙食费用等方式,套取大额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接待费用支出及违规发放职工奖金、福利,违规用公款报销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费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石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1月,石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撤销物化探院副院长、主任工程师等职务。

2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地质队下属分宜大酒店副总经理付红霞(副科级)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的问题。

年5月9日,付红霞组织酒店各部门负责人聚餐,公款报销餐费元。付红霞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8月,付红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分宜大酒店副总经理的职务。

3

江西省特检院九江分院总工程师王贤斌(副科级党员)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

年7月,王贤斌赴青岛参加中国质量出版社组织的内控管理培训,培训期间随团到青岛、崂山、威海和蓬莱等风景点游玩,返程后按照8天的标准领取了出差补助。年1月,王贤斌赴湖北恩施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结束后,在恩施旅游景点游玩一天,绕道至重庆的旅游景点游玩了二天,返程后报销了全程五天的出差费用。王贤斌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6月,王贤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江西高速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铜鼓收费所副所长(副科级党员,主持行政工作)胡泰结组织超范围接待、公款吃喝的问题。

年12月26日晚,胡泰结在铜鼓收费所用公款安排相关业务单位人员聚餐,共有15人参加(其中铜鼓收费所5人陪同用餐;另有2人非联勤联动单位工作人员,属超范围接待),包含酒水实际支出元。年2月2日,胡泰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江西高速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铜鼓收费所党支部书记辛有志(正科级党员)参与超范围接待、公车私用的问题。

年12月26日晚,辛有志参加由铜鼓收费所副所长胡泰结组织的超范围接待用餐,不但未制止并参与其中;饭后参与由胡泰结在铜鼓县城安排的私人活动,活动结束后安排铜鼓所公务车接其返回铜鼓西站。年2月2日,辛有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7设区市一批干部违纪被处分

宜春市

铜鼓县林业局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补助问题。年2月,铜鼓县林业局违规发放局系统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共计元;年6月,以“上半年双休日加班”为由,向执法大队10名干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共计元;年8月,以计财股工作量增加为由,向计财股4名干部违规发放年加班补助,共计元。以上合计违规发放奖金和加班补助费共计元。年4月,该局计财股股长石红英,分管执法大队的局党委委员、山林纠纷调处办主任吕敬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财务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华龙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立案审查;党委书记、局长陈三波因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宜丰县澄塘镇原人大主席黄胜华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等问题。黄胜华在任县澄塘镇人大主席兼管村镇文化建设管理站财务期间,该村镇文化建设管理站从年春节至年9月,每年春节、中秋两节期间以年节福利的名义,从单位“小金库”开支,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元,黄胜华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元。年初至年9月,黄胜华又从“小金库”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元。此外,黄胜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年1月,黄胜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上高县泗溪镇芦家园村党支部书记喻荣标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费等问题。年5月,泗溪镇芦家园村以村干部每人元,一般党员每人元的标准,向28名村干部、党员违规发放年端午节福利费,共计7元。喻荣标作为芦家园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喻荣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喻荣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高安市林科所违规发放巡山和值班补助问题。高安市林科所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游树林提议并经“集体研究”,年1月至年2月,以“巡山补助”名义向全体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补助160元;年5月至年2月,将值班补助标准随意从30元增加到元,向全体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元。以上合计违规发放补助费共计元。对此,游树林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所长罗东庚负重要领导责任。年5月,游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年4月,罗东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樟树市阁山镇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高温津贴问题。年8月,樟树市阁山镇以部分干部“从事室外作业”为由,以每人每月元标准,向56名镇干部普发年6月至9月高温津贴,共计元。对此,阁山镇财政所长、办公室主任董宇俊和办公室副主任周益民负直接责任;分管财务的镇党委副书记胡国平负主要领导责任。年7月,董宇俊、周益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胡国平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抚州市

抚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世林超范围发放补助问题。年1月至年1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范围向非大厅工作人员发放大厅补助共计28.28万元。李世林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资溪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邓水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年12月18日,资溪县民政局以雨具费名义给15名干职工发放福利元;年2月10日,以现金形式补发16名干职工8年至年度工会经费元;年3月15日以现金形式发放19名干职工年度工会经费元,以上共计元。邓水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总务处主任胡招锋公款接待亲戚朋友和接受服务对象请吃问题。年12月,胡招锋利用职务的便利,以接待基层单位来人的名义,先后两次违规在县党校宾馆用公款接待亲戚朋友,接待费用计元;此外,胡招锋与学校办公室主任游落生、函授处主任刘招元、工作人员邹茂枝等4人于年2月的一个工作日晚上,在县城富苑楼酒店接受服务对象龙腾(私立)幼儿园请吃。胡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游落生、刘招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邹茂枝和负有主体责任的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曾文龙受到批评教育谈话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宜黄县凤冈镇财政所所长赵峰私车公养问题。年1月24日,赵峰在福银高速临川服务区东站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车加注汽油.7元。赵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崇仁县六家桥乡南岸村卫生所医生程清仁、曹坊村卫生所医生黄耐生、王铁村卫生所医生黄永兴接受旅游安排问题。年9月11日,程清仁、黄耐生、黄永兴接受江西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徐某某邀请,前往井冈山游玩,当天晚上返回六家桥,游玩费用由徐某某支付。程清仁、黄耐生、黄永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昌市

进贤县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兼中队长陶明公车私用问题。经查,年2月15日、2月16日,陶明连续两天违规使用公车携家人探亲拜节。年3月,进贤县纪委给予陶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南昌市文化实业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邹宝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年初,邹宝全虚开食品发票套取1.8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年4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给予邹宝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执法中队中队长舒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和收受礼品问题。经查,年12月3日,舒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邹某安排的KTV唱歌娱乐活动。年春节,舒建收受邹某两条软中华香烟。年4月,红谷滩新区纪工委给予舒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吉安市

永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钟焱翔作风不实问题。经查,年2月7日,钟焱翔未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造成其所在的办事窗口出现空岗,导致群众办事不便,且在群众与其联系时没有耐心解释说明,造成了不良影响。年4月10日经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扣除钟焱翔元绩效工资,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吴韩作为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领导,未正确履行好管理职责,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吴韩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吉州区曲濑镇瓦桥村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经查,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曲濑镇瓦桥村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履责不力。区水利局作为该村挂点扶贫帮扶单位,未按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帮扶责任不落实,精准帮扶不到位。区水利局办公室负责人江亮和曲濑镇民政所所长、驻村干部王修衍作为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基础资料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在迎接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缺乏工作责任意识,不整改问题,帮扶干部手册记录寥寥数十字,造成不良影响。年3月8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修衍、江亮党内警告处分;对挂点领导、曲濑镇人大主席杨承荣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区水利局驻村第一书记周忠卫作出书面检查。瓦桥村党支部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不力,区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负有责任,责成瓦桥村党支部和区水利局机关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安福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服务群众工作拖拉的问题。经查,年4月,部分群众到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养蜂证,直至年1月19日才办理完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为蜂农办理养蜂证的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拖拉,导致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县农业局作为主管单位在内部管理上不严不实,存在履职不力问题。经安福县纪委、县监察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县农业局党委、县农业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县农业局党委、县农业局对副所长刘菊慧进行诫勉谈话,对副所长季长根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新干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孙宏博、副大队长张小刚以罚代管乱作为问题。年8月—11月,县城管大队在处理金川镇违章建筑工作中,在明知对方没有取得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简单地以罚款形式代替审批和监管,违反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同时对违规建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造成违规建筑的事实。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孙宏博、副大队长张小刚,县城建局技术审查室负责人王军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城管局局长刘小峻、分管副局长杨波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孙宏博、张小刚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王军旗向县城乡建设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刘小峻、杨波进行约谈提醒。

新余市

新余市环卫处副处长孙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年7月至9月,孙杰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为他人投标项目上提供帮助,并违规接受投标代理人宋某和其他服务代理公司赠送的普洱茶。同时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招投标项目流标,造成极坏的影响。年3月,孙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年4月,受到行政降级处分,从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分宜县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刘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经查,年8月,刘艳在安排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并超标准接待。年2月,刘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渝水区农业局执法大队长兼棉花良种轧花厂负责人钱金平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经查,7年至年期间,钱金平以加班费的名义在棉花良种轧花厂违规领取补贴22元。年3月,钱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新钢公司北京经销处副经理胡建伟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经查,9年11月至年9月,胡建伟在任新钢公司北京经销处副主任期间,违规领取津补贴元。年5月,胡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规款全部收缴。

上饶市

上饶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督查股股长罗时坚、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二股副股长刘瑞珍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年3月,罗时坚、刘瑞珍漠视群众诉求,在为群众办理换发不动产证工作中,严重超过规定时限,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办事群众来回奔波,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年6月,罗时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瑞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县房地产登记中心主任张伯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童勇军受到约谈提醒处理。

弋阳县地税局稽查中队干部江丽、张正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年5月23日,江丽、张正西在5月24日至29日单位考勤表上弄虚作假、提前签到。年5月,江丽、张正西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稽查局局长余柏生、人事股股长姚智红分别受到约谈提醒处理。

萍乡市

安源区高坑镇民政所副所长李伟明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年1月9日(星期二)中午,李伟明与他人在高坑镇楠木村某农家饭庄用餐时饮酒。年3月,李伟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荷尧镇萍州村村委会主任黎子红违规操办宴席问题。年12月28日,黎子红为母亲操办生日酒宴,收受礼金37元,其中收受镇机关干部、萍洲村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低保户礼金共计元。年2月,黎子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芦溪县交警大队南坑中队中队长王金峰“私车公养”问题。年5月至年2月,王金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1元。年3月,王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单位财政。

上栗县国土资源局鸡冠山国土所工作人员柳春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年5月15日晚,柳春应鸡冠山乡一花炮企业主之约,到上栗县城“黄金海岸”KTV唱歌、饮酒娱乐。年5月,柳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莲花县物资公司总经理刘小龙公车私用问题。年12月30日,刘小龙前往扶贫村开展扶贫工作期间,中午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接妻子及妻子的三个朋友前往亲戚家吃饭,饭后又将妻子和其朋友送回家中。年5月,刘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江西省监察厅

整合、编辑:袁荣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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