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秋季萍乡市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 单位:元/人·学期 高中阶段学费标准 农村普通高中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重点高中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义务教育学费标准 一年级 6.5 二年级 6.5 三年级 34.5 四年级 80.3 五年级 52.3 六年级 52.45 七年级 .42 八年级 .47 九年级 .36 点击看大图▼ 萍教发〔〕31号关于认真做好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武功山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市直学校: 为做好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 1.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园收费应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萍乡市学前教育幼儿园所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通知》(萍发改〔〕号)文件规定执行。 2.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年秋季开学收费按现行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3.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年秋季开学收费按现行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二、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1)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4号)赣教办〔〕37号文件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作业本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服务,严禁采取打包收费。 (2)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学校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内容在收费公示牌内公示,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凡未经批准未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交费。(收费公示牌采用原按规定制作的公示牌作相应变更后使用)。 (3)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缴存财政收入专户。规范使用财政电子打印票据。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结算,严禁挪用和占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资金,形成新的债务。 (4)严格落实收费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谁违规收费就处理谁的原则,抓好责任落实。加大学校收费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举报附件:年秋季萍乡市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 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萍乡市财政局 年8月23日 微上栗?为上栗 中科白癜风微信账号白癜风专科哪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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