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近日,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鱼塘承包人被拘传后,与溺亡小孩的家属达成和解,当场履行4万元。 年4月,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的钟某、丁某承包了村里的一个鱼塘,为了方便喂鱼,他们在岸边放置了一块塑料布延伸到池塘水里。村里一个9岁的小孩,在鱼塘边玩耍时,好奇爬上了塑料布,结果不幸滑入鱼塘溺亡。 经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判决,小孩的家长因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承担80%的责任,鱼塘承包人因没有设置警示牌、塑料布放置存在风险承担20%的责任,需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鱼塘承包人上诉后维持了原判。但鱼塘承包人仍以自己没有责任为由,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 执行中,鉴于鱼塘承包人的认识错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拘传两鱼塘承包人后欲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小孩的奶奶考虑到时同村人,不希望把事情弄僵,主动提出和解。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和解协议,两鱼塘承包人当场履行和解协议支付了4万元赔偿款,并当面承认错误和写下悔过书。 温馨提示 现在正是夏天,也正值暑假,很多河流、池塘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提醒家长一定要更加看管好小孩,河段和池塘的管理人也要有风险意识,通过树立警示牌、安装防护栏、勤加巡逻,尽力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来源今日萍乡 综合编辑:上栗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进入融媒体 赞赏 长按北京哪里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今年白癜风最新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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