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祭祀活动管理的通告怀政布〔〕号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升城乡文明水平,预防因不文明祭祀引发的森林草原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殡葬领域综合改革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加强殡葬祭祀活动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殡葬祭祀活动。

二、办理丧事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确定寒衣节、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的文明祭祀期,其余时间一般不得进行祭祀活动,其中年寒衣节祭祀时间为11月13日至15日;年春节祭祀时间为2月11日至14日,清明节祭祀时间为4月2日到4日,中元节祭祀期为8月19日至22日。

四、在办理丧事及祭祀过程中,一律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焚烧冥币、香烛等丧葬用品,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提倡采用献花、栽植树木等方式进行祭奠。

五、对违反本通告、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局、住建局、市场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不文明祭祀造成森林草原火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六、党员、干部要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带头节俭办丧事,带头文明祭祀,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怀来县人民政府年11月1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suzx.com/ssuxdt/990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