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寻找上栗花炮的历史脉络

——“萍乡记忆”档案展览展征集上栗花炮系列展品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萍乡记忆”档案展览展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萍乡市将举办“萍乡记忆”档案展览。为配合做好“萍乡记忆”档案展览工作,有关历史资料的征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

为充分反映上栗花炮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内涵,现向我县花炮行业征集展品。有关上栗花炮的资料主要有烟花燃放效果图片(含电子照片)、有关上栗花炮节的图文资料复制件、烟花爆竹制作工具、传统(现代)制作工艺、燃放效果等照片、烟花爆竹制作技艺有关书刊、研究资料等,有关李畋的书籍等。请各会员企业提供展品资料或线索,由县花炮总商会汇总报市、县征集办。(上栗县的征集任务详见《“萍乡记忆”档案展览重点征集展品清单》(附件2))

一、所有档案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需返还的,由市征集办扫描、拍照或仿真复制后返还给持有者;若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或有效照片。电子照片需提供未经处理的原版照片,扫描件的分辨率最少要达到dpi(其中照片的扫描件分辨率要达到dpi)。所有档案资料要附文字说明形成时间、来历背景、价值意义、持有单位名称或持有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属国家所有档案范围内的资料物品,持有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根据实际情况,原件可仍由持有者保管。

对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资料物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征集:

1.无偿捐赠。持有者无偿捐赠展品资料,市征集办向无偿捐赠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所捐赠的资料用于陈列展览时标明捐赠单位或个人。

2.仿真复制。市征集办根据展品资料原件制作仿真复制件,原件归还持有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仿真件用于陈列展览时标明为仿真件,并注明原件持有者。

3.有偿征集。特别珍稀的资料物品,由市征集办拍照或取样,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评估意见和双方商定的合理价格进行有偿征集。

4.暂时租借。市征集办与展品资料持有者商定租借时限,期满归还给持有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此次档案征集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四、联系方式:上栗县花炮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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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生(1835483)

上栗县花炮商会hui

广告招商电话1375550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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