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恋爱本应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萍乡一男子黄某却不能正确对待感情,强行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最终坠入法网。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黄某与年轻女子小叶(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黄某趁被害人小叶酒醉之际,将其抱进宾馆,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小叶拒绝。黄某不顾小叶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发后,黄某到小叶家中赔礼道歉,请求原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捕归案。 上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黄某犯强奸罪,判有期徒刑2年。 来源:今日萍乡 版权声明:转载本平台内容请注明来源,请勿删除本平台LOGO或其他形象 本平台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及网友爆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掌上上栗·上栗人的生活指南 掌上上栗鍖椾含鍝鍖婚櫌娌荤櫧鐧滈鏈夋晥娌荤枟鐧界櫆椋庢晥鏋滃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