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导读-恋爱本应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萍乡一男子黄某却不能正确对待感情,强行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最终坠入法网。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黄某与年轻女子小叶(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黄某趁被害人小叶酒醉之际,将其抱进宾馆,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小叶拒绝。黄某不顾小叶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发后,黄某到小叶家中赔礼道歉,请求原谅,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捕归案。

上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黄某犯强奸罪,判有期徒刑2年。

来源:今日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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