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滏阳新河、滏阳河堤防安全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滏阳新河、滏阳河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已经完成复核划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堤防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安全保护范围内堤防的监督管理。划定的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 三、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建设活动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审查同意。 (一)建设穿堤的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二)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钻探、挖筑鱼塘等活动。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应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武邑县境内滏阳新河、滏阳河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 序号 堤防名称 起止地点 长度(km) 距堤脚距离(米) 备注 1 滏阳新河(左) 武邑镇祥村-韩庄镇大赵村 8.76 滏阳新河(右) 武邑镇云齐村-韩庄镇田村 9.5 3 滏阳河(左) 圈头乡南汉林村-赵桥镇罗庄村 8.1 4 滏阳河(右) 圈头乡孙汉林村-赵桥镇岔河村 3.06 武邑县人民政府 01年8月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suzx.com/ssuxdt/127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