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任务是:

1

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本县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依法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2

依法对全县的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全县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羁押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3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依法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依法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

4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上栗建设。

举办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服务承诺

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上栗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做到:

进一步服务大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侵占诈骗企业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持续助力精准脱贫,确保服务大局成效。

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文明司法,努力做到司法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努力让广大群众知道检察工作、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全县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好转,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自身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干警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和司法不规范顽疾,推动机关风气和司法作风实现根本好转。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检察工作要发展,人民群众是靠山。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和谐平安上栗而共同努力。真诚邀请您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检察工作在您的帮助下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上栗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方式

县政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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