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哪里专业 http://m.39.net/pf/bdfyy/bdfzj/ 锦屏县人民政府 关于锦屏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5号)、《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6号)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捕时间:年1月1日00:00时至年12月31日24:00时,禁捕10年。 二、禁捕范围:锦屏县境内清水江、亮江、小江等流域天然河道、库区及其通江溪流。 三、禁捕内容:禁捕期间,锦屏县境内天然河道及其通江溪流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并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捕区域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我县已规划为大水面增养殖区的天然水域、水库,按照《贵州省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办法》执行。 五、所有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捕相关规定,凡违反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12月31日 编辑:王宏模责编:杨晓海编审:姜佳信总编审:杨晓琴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suzx.com/ssuxcz/10051.html |